11月30日
ONE一艘大型集裝箱船“ONE APUS”號,在夏威夷西北方向約1600海里處遭遇惡劣天氣,船舶發(fā)生嚴重顛簸,約有1816個集裝箱損壞或丟失,其中包括64個危險品集裝箱(54個炮竹柜,8個電池柜,2個酒精溶液柜)。
該船11月19日從深圳鹽田開出,曾掛靠新加坡、泰國林查班、越南蓋梅、中國香港,滿載中國和東南亞的貨物駛向美國長灘。本航次該輪很可能滿載著中國的“圣誕節(jié)貨物”駛往美國長灘港。而按照目前該輪的航行計劃,該輪在年前將不可能抵達美國。
ONE現(xiàn)已為本次事故建立了專門的網(wǎng)站,以便大家了解最新情況。
12月2日
馬士基旗下超大型集裝箱船“MUNICH MAERSK”輪,在北海Schiermonnikoog島以北約90海里丟失了約200個集裝箱。最初荷蘭漁民發(fā)現(xiàn)了落水的集裝箱,不久后得到了荷蘭官方的確認。
MUNICH MAERSK于10月26日掛靠寧波、10月30日掛靠上海,主要目的港為北歐基本港鹿特丹、不來梅港、波羅的海區(qū)域瑞典哥德堡、丹麥奧胡斯。
12月14日
中國籍貨船“新其盛69”輪在長江口北槽航道被主機故障的安提瓜和巴布達籍集裝箱船“OCEANA”輪碰撞,導致“新其盛69”輪進水有沉沒危險。
“新其盛69”裝載有650個集裝箱,船上共16名中國船員遇險,外輪目前暫無危險。
近期海運事故頻發(fā),比如有貨在ONE APUS號上的外貿(mào)人,即使自己的柜子安然無恙,也有可能要承擔共同海損,換句話說:貨沒事,貨主還要賠錢!
憑啥?
對于一些不熟悉海運條款的外貿(mào)人來說,這簡直就是不講理,柜子又不是我推下海的,憑什么要我賠錢?
因為有個東西叫做“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簡稱G/A或G.A.)。所謂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chǎn)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
共同海損是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損失,所以應由各受益方分攤,而不應由受損失方單獨承擔。共同海損是基于海上特殊風險而建立的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它對于避免臺風、海嘯、擱淺、觸礁、碰撞等危險造成船、貨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共同海損理算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請清算行來專業(yè)計算。
船東則會在船舶發(fā)生共同海損后到達的第一個港口的合理時間內(nèi)宣布共同海損,并通知貨方以及船舶保險人。如果不幸遇到了類似的意外,買了保險的請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聽取他們專業(yè)的意見,保險公司也會接手處理。
船方及理算人通常會要求貨方在提貨前提供共同海損擔保,簽署海損協(xié)議書。關于擔保的方式,對于購買了保險的貨物,通常船方和理算人接受保險公司簽署的海損擔保函,而未購買保險的貨物則通常要求貨方向理算人提供海損保證金(如果買方和賣方都不想支付賠償或保證金,賣方也不去提貨了,那么貨物會被拍賣以補上共同海損)。除此以外,船方通常還會要求貨方提供證明貨物價值的相關文件。
貨方則應立即向船公司確認貨物狀況,保留這方面的證據(jù),詢問出事船舶第一目的地,及時安排檢驗,也能夠第一時間委托貨代協(xié)助貨物運輸?shù)街付康母?,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保險公司或貨驗代理在沒有發(fā)現(xiàn)共同海損不能成立的事實和證據(jù)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向船方提供共同海損擔保并同時附具貨物價值單,以免擔保提供不及時或不當而被船方留置貨物。
一般情況下,為了使貨物可以盡快地到達收貨人手中,減少不必要的留滯,貨方都是較快地提供共同海損擔保。在理算結束后,在審核、同意理算報告后方支付應負的共同海損分攤。
咋辦?
啥也不多說了,買保險!
在海運保險中,投保“一切險”最省事,它的承保范圍是平安險、水漬險及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來原因僅指偷竊、提貨不著、淡水雨淋、短量、混雜、玷污、滲漏、碰損、串味、受潮受熱、鉤損、包裝破裂、銹損。
需要注意的是,罷工險、戰(zhàn)爭險不包括在一切險里,所以如果是出貨到戰(zhàn)亂地區(qū),或者是熱愛罷工的國家(如印度、南美),則可以購買附加險。
出口貨物保險費=CIF價×110%×保險費率。國際海運一切險的費率一般是萬分之八至千分之三,對大多數(shù)貨主來說,算下來可能也就幾百塊,別為了省這點錢搭上大風險。
那么保險費用由誰來支付呢?這得看你用的是哪種貿(mào)易術語。
有一張簡單省事的表格建議大家收藏:
這里重點解釋一下比較常用的CIF條款: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
解析:賣方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zhàn)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CIF是常用的貿(mào)易術語之一,如果你做CIF,但是抱著僥幸心理沒有去買保險,那么真出事了你只能認栽,你得付共同海損,還可能面臨客人的索賠。為什么?該你買保險你貪小便宜沒買,你說算誰的?
還有一個情況要注意,有些客人很滑頭,明明跟你談的是FOB,但是要你做成CIF,說讓你找貨代給送到他們港口,但客人只付了運費,沒有給你保險費。此時你要是覺得反正談的是FOB價,保險跟你沒關系,你也不買保險,那么真出了事還是算你的??闯鰜砹藳]有,這是客人在轉嫁風險!如果客人這樣要求,那么你要跟他要運費+保險費。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和保險付至
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并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FOB
FOB(Free On Board,離岸價)或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運費)條款下,應訂明由買方投保(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賣方在安排發(fā)貨后第一時間告知買方貨運信息,由買方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保險,以避免后續(xù)可能出現(xiàn)的扯皮。
曾經(jīng)有位外貿(mào)人跟我們分享過他的客戶的騷操作:談價格基于FOB,但他會把海運費和貨款一起付給賣家,讓文件全部顯示CIF。賣家本來覺得沒什么損失就答應了,走了幾票,現(xiàn)在看來要堅決拒絕了。確實,這種操作一定要拒絕,不然風險就歸賣家了。
而且如果做FOB,但尾款未付清的,即使該買家買保險,他遇上了這種事,很可能會跟賣家扯皮,要求賣家共同承擔損失。
請切記,買保險,才能駛得萬年船!
接近年關,希望后面再無風無浪,平平安安好過年!
來源:焦點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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